有用資訊

社會工作訓練基金 (Social Work Training Fund)
2006-07年度資助申請簡介

註冊社工可嘗試向「社會工作訓練基金 」(下稱「基金」)申請提供部分資助參加培訓。學員報讀的課程是否可獲資助將由基金審批個別資助申請人(學員) 提出的申請後決定

以下章程供參考:

由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起,基金資助社會工作者報讀在香港舉行的短期課程/研討會/會議只包括下列兩類培訓活動:

專門或深入的社會工作知識及技巧(例如家庭暴力、自殺、病態賭博和社會企業,以及與迫切或新出現社會問題有關的知識及技巧),或與社會工作有關的管理技巧(例如規劃及資源管理、活動規劃和評估、三方面伙伴合作關係、領導才能和團隊發展,以及其他人力資源管理課題)。

資助額為課程/研討會/會議費用的50%或2,000元,兩者以金額較少者為準。

申請方法

1. 個別社會工作者必須經由任職機構遞交申請。機構向基金遞交申請前,必須確保受資助員工已經完成有關活動,出席率亦必須達到70%或以上。基金秘書處於全年任何時間均接受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處理申請的截止申請日期為活動結束後及最遲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布結果日期(暫定)為二零零七年三月底。

3. 除非基金另有註明,否則將於活動結束後以發還款項的形式提供資助。

4.  所有發還款項的申請須於活動結束後60天內提出。

5. 所有以指定表格提交的申請,必須於上述指定截止日期前送達基金秘書處。申請機構亦可於社會福利署網頁下載有關指引及申請表格,網址如下:
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ngo/page_staffdevel

查詢:
社會福利署員工發展及訓練組
(電話:2573 0372)